5月22日,上海期貨交易所(下稱上期所)子公司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(下稱上期能源)發(fā)布公告,就低硫燃料油等期貨合約及相關規(guī)則公開征求意見。
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包括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低硫燃料油期貨標準合約》以及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易細則》、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細則》、《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風險控制管理細則》等3個實施細則修訂案。
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將繼續(xù)沿用上期能源“國際平臺、凈價交易、保稅交割、人民幣計價”的交易模式,全面引入境外交易者。根據此次公布的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(征求意見稿),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交易單位為10噸/手,最小變動價位為1元/噸,漲跌停板幅度為不超過上一交易日結算價±5%,最低交易保證金為合約價值的8%,交割單位為10噸,合約月份為1-12月。
與上期所燃料油期貨合約相比,上期能源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在交割品級、質量標準、運行不同階段的持倉限額、標準倉單有效期、交易代碼等方面均存在差異。
據介紹,在上期能源現有業(yè)務規(guī)則框架下,隨著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的引入,規(guī)則層面的修訂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:一是新上市合約及附件;二是《交易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低硫燃料油期貨的套保和套利;三是《交割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低硫燃料油期貨的交割,涉及入、出庫規(guī)定,交割品管理、標準倉單有效期等;四是《風險管理細則》中新增一章,為低硫燃料油期貨的風控參數。此外,為了提高對原油交割倉庫的科學管理和風險應對能力,上期能源在《交割細則》中還修訂了關于原油入庫申報押金的規(guī)定。
上期所相關負責人表示,低硫燃料油期貨合約的推出,將豐富相關行業(yè)的期貨工具,更好地滿足產業(yè)鏈企業(yè)的風險管理需求,并有助于構建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。(韓雨芙)
關于我們| 聯系方式| 版權聲明| 供稿服務| 友情鏈接
咕嚕網 www.zhjsteel.net.cn 版權所有,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
Copyright©2008-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-15 營業(yè)執(zhí)照公示信息
聯系我們: 98 28 36 7@qq.com